范缜的主要着作
《神灭论》
注释:
(第一段)
1、神:指精神,同时含有“灵魂”的意思。
2、即:这里指相互依存,不可分离。形:形体。
3、事:事实、实际。理:这里指不反映客观存在的、永恒的、抽象的“真理”。
4、质:指物质实体,这里也有主体的意思。用:指作用,引申来说也有派生的意思。
(第二段)
5、故:同“固”,本来。义:理由。
6、体:本体的意思。
7、质、用:范缜前面讲:形体是精神的“质”,精神是形体的“用”。这里讲的“质”即指形体,“用”即指精神。
8、何以言之:为什么这样说呢?
9、以为:作为。
10、复:又。
11、而:如果。
12、骸:骨骼。形骸:躯体。
(第三段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