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面拿出了新村当初建立时的那份备忘录,以及当时东城区ZF也就是程主任在位时,东城区ZF给出的批复文件,确实就是这种公有制。
盈利按照村民对村子所做出的贡献比例分红。
而平安新村的参考对象真是第一号当年所说的——“新村”就是一个个财产公有,共同劳动,平均分配,人人平等,互助友爱的“GC主义”细胞……有生产、消费、储蓄诸部门,包括公共育儿院、公共蒙养院、公共学校、公共图书馆、公共银行、公共农场、公共工作厂、公共消费社、公共剧院、公共病院、公共公园、公共博物馆等等。
人家平安新村就是这么干的,一点儿都没有逾矩。
你能说啥?
至于分红这件事儿,一来但是区里同意了,二来新村的账本里面有工分记录,也有贡献记录,确实方平安做的贡献最大。
功劳越大那就赚的越多,这本也就是天经地义的,总不能方平安一个人哼哧哼哧赚钱分给整个村里的人吧?
那不又是倒退回58年那会儿的大锅饭了?
总不能养一群懒汉吧?
按劳分配那绝对是没错的!
所以一时半会,上面也为难了。
粗略一估算,真要按照这种分红比例来说,方平安岂不身家百万级别的了?
这个年代身家百万级的农民?
他农民个屁啊,就没见他下过几次地!
但人家又合理合法!
而且方平安就没有取出过分红,都是再纳入到新村的发展资金中建设使用。
但……这不就成了利滚利复利了吗?他个人所占的贡献比例就会越来越大。
这事儿新村人都知道,没人反对,而且有不少人也是这么做的。